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5〕75號)精神,解決各地在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程中對相關技術與產品的迫切需求問題,為海綿城市建設提供技術支撐,經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同意,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科技發(fā)展促進中心心組織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含黑臭水體治理、城市內澇防治)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的申報工作,并組織專家對征集的技術和產品進行評審。評審通過的技術和產品,將列入《海綿城市建設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目錄》,供海綿城市建設選用。本次評審工作不收費。
根據《海綿城市建設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申報指南》(見附件1)的要求,認真組織申報工作,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將《海綿城市建設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申報表》(見附件2)及相關材料寄送至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科技發(fā)展促進中心。
聯系人:林文卓、潘賽、梁洋、董虹、畢既華
電 話:010-58934271、58933150、58934249
附件1
海綿城市建設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
申報指南
為滿足海綿城市建設、黑臭水體治理、城市內澇防治的需要,充分發(fā)揮科技引領作用,申報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所指的技術與產品包括技術、材料、設計、施工和工藝等。
一、申報對象
有關行業(yè)學(協(xié))會,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城鎮(zhèn)水務管理單位,規(guī)劃設計、施工安裝、產品生產加工企業(yè)等。
二、申報要求
1、申報技術與產品應符合國家相關技術產業(yè)政策和滿足海綿城市建設、黑臭水體治理、城市內澇防治的需求;
2、技術先進、適用、成熟、可靠,具有一定的應用實踐經驗;
3、具備產品標準、技術規(guī)范、施工工法和標準圖集等推廣應用條件;
4、提供相關的檢驗報告和工程應用證明;
5、申報單位可以是技術的持有單位,或者具備相關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并具備較強的技術服務能力;
6、申報技術與產品應無權屬爭議。
三、申報范圍
(一)規(guī)劃設計
排水排澇規(guī)劃;雨水系統(tǒng)的水文、水力、水質模型,排水系統(tǒng)設計,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設計,海綿城市規(guī)劃設計,道路交通、園林綠化、建筑與小區(qū)、水系等涉水規(guī)劃設計技術與方法。
(二)雨水源頭減排與資源化利用
滲透技術:透水磚、透水水泥混凝土、透水瀝青混凝土、綠色屋頂、下沉式綠地、生物滯留、滲透塘、滲井、滲管/渠等;
儲存技術:雨水罐/箱、雨水池、雨水管涵等;
截污與棄流:截污雨水口/井、格柵、植被緩沖帶、初期雨水棄流設施等;
凈化與回用:人工土壤滲濾、塘與濕地、沉淀、過濾、消毒、回用設施等。
(三)雨水轉輸與調節(jié)
轉輸:植草溝、排水管渠/涵、泵與泵站等;
調節(jié):調節(jié)池/塘、調節(jié)管涵等。
(四)超標雨水徑流控制
閘/壩、深隧、地表行泄通道、多功能調蓄等。
(五)黑臭水體治理
1、控源截污:截污納管(合流制管網改造、溢流污染控制等)、面源控制(初期雨水控制與凈化、地表固體廢棄物收集、土壤與綠化肥分流失控制、生態(tài)護岸與隔離阻斷;畜禽養(yǎng)殖糞尿分類、雨污分離、固體糞便堆肥處理利用、污水除臭與就地處理后農地回用等);
2、內源治理:垃圾清理及滲濾污染控制、生物殘體及漂浮物清撈、清淤疏浚技術與設備等;
3、生態(tài)恢復:岸帶修復(硬化河道的生態(tài)化改造技術與產品等)、生態(tài)凈化(人工濕地、生態(tài)浮島、水生植物等)、人工增氧(新型增氧技術與產品)、水文生態(tài)系統(tǒng)構建技術等;
4、其他:活水循環(huán)、清水補給等水動力改善技術;就地處理、旁路治理等技術與產品等。
(六)信息化監(jiān)控與管理
1、規(guī)劃設計軟件工具:海綿城市總體規(guī)劃軟件工具、關鍵控制指標分解與核算模型、“地表-排水管網-河道”耦合的水量水質模擬軟件。
2、監(jiān)測設備及系統(tǒng):在線雨量計、排水在線液位計、排水在線多普勒流量計、排水在線SS監(jiān)測儀、在線采樣器、排水在線綜合水質監(jiān)測設備、在線監(jiān)測數據采集與管理系統(tǒng)。
3、管理軟件:排水設施普查信息平臺、在線監(jiān)測數據評估與預警預報系統(tǒng)、移動式巡查養(yǎng)護系統(tǒng)、排水防澇指揮調度系統(tǒng)、海綿城市考核指標評估系統(tǒng)、海綿城市項目跟蹤管理系統(tǒng)。
4、評估與管理分析技術:排水設施普查測繪技術、排水系統(tǒng)建模與分析技術、城市非點源污染模擬分析技術、水環(huán)境容量分析評估技術。
5、控制技術:排水泵站自動控制技術、污水處理廠智能控制技術、城市非點源控制策略評估技術、廠網調度控制策略評估技術。
(七)設施與系統(tǒng)維護
滲透、儲存、截污與棄流等設施的維護,雨水管渠及附屬設施、管渠調蓄設施和泵站維護,河道清淤疏浚技術與維護等。
(八)其他
雨水管斷接、道路側防滲、植物選用與種植、節(jié)水灌溉、水循環(huán)及管道與管井滲漏檢測等相關技術。
四、申報材料
(一)海綿城市建設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申報表
(二)有關技術資料
1、目錄;
2、技術研究(研制)報告;
3、相關標準化應用技術文件,包括:申報單位編制實施或執(zhí)行國家發(fā)布的標準、規(guī)范、工法、標準圖集、操作手冊、使用維護管理手冊等文件;
4、國家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近期檢測報告;
5、工程實踐證明,已應用的單位和工程名單;
6、獲獎、專利、通過ISO質量體系認證的相關證明文件及生產許可證等證明材料;
7、其它必要的技術資料、圖片等。
(三)海綿城市建設先進適用技術與產品簡介(1200~1500字)
1、成果名稱;
2、完成單位;
3、技術介紹;
4、主要技術性能;
5、適用范圍及應用條件;
6、安裝施工與使用指南;
7、已應用情況。
五、申報程序
(一)由申報單位自愿提出申請;
(二)申報材料寄送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科技發(fā)展促進中心。
六、申報文件的編制與遞交
(一)請按申報材料要求準備申報文件,要求文字精煉,數據真實、可靠;
(二)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宋體四號字打印并裝訂成冊,申報表及技術簡介單獨裝訂。申報表一式四份,有關技術資料和技術簡介一式三份。同時,提供申報材料電子文檔;
(三)申報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開始,申報單位須根據申報指南要求申報。申報指南和申報表可從住房和建設部科技發(fā)展促進中心網站(www.cstcmoc.org.cn)下載;
(四)申報文件須于2015年11月30日前寄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科技發(fā)展促進中心。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林文卓、潘賽、梁洋、董虹、畢既華
電 話:010-58934271、58933150、58934249
傳 真:010-5893435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三里河路9號(郵編:100835)
E-mail:tuiguang4249@163.com
來源: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科技發(fā)展促進中心